李东友,男,汉族,吉林通化人,1967年10月出生,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在职吉林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。
历任:共青团辉南县委书记;辉南县司法局局长;共青团通化市委副书记;通化县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;梅河口市委常委、秘书长;梅河口市委常委、副市长;梅河口市委副书记;集安市委副书记、副市长、代市长;集安市委副书记、市长;集安市委书记。
现任:通化市委常委、副市长。
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。协助市长分管负责发展和改革、财政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自然资源、应急管理、机关事务管理、铁路和机场建设、对口合作等方面工作。
受市长委托分管市审计局。
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市财政局(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)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自然资源局、市应急管理局(市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)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、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、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、市高速铁路(机场扩建)重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市行政学院、通化信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。
代管市金融工作办公室。
联系市人大常委会、市政协、市监察委员会、市公务员局、市总工会、共青团通化市委员会、市妇女联合会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、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、通化海关、市消防救援支队、市森林消防大队、沈阳局集团公司通化车务段、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通化机场公司、通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驻通金融机构。
代联系中国人民银行通化市中心支行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通化监管分局、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、驻通各保险公司、吉林省信用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化分公司。